在杜邦,必须确保个人利益和活动不会妨碍对公司应尽的职责,包括避免任何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嫌疑的情形。若存在潜在冲突,须主动披露,供管理层审议处置。
管理人员不得监管家人或与下属建立恋爱关系。遇此情形须立即上报,以便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处置。
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姻亲及同住人员等。其他关系亦有可能引发冲突。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逐案评估。
为避免与外部活动发生冲突,须恪守以下禁令:
禁止在与杜邦存在业务往来或竞争关系的组织机构中担任董事、高管、合伙人、顾问等关键职务。
禁止在涉及杜邦的交易中担任中间人。
禁止从事影响杜邦本职工作的外部工作或创业活动。
禁止担任与公司职责相冲突的政府职务。
禁止利用杜邦的财产、信息或工作时间谋取私利。
禁止以杜邦公司的职务身份向外界暗示杜邦公司就相关外部活动提供支持。
未经经理批准,禁止将杜邦公司的物资或设施用于外部活动。
在从事出版、演讲或咨询等活动之前,须经经理审核,确认相关活动与杜邦公司的职务无冲突。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项目研究中所获具有外部市场价值的化合物信息,以谋求私利。
获悉杜邦可能收购当地地产后抢先购入并意图高价转售。
擅自向其他公司兜售团队研发的污染物减排工艺。
利用此类机会谋取私利,既违反公司政策,亦有悖价值观
发现潜在冲突须立即向经理、集团合规官或法务部门披露。相关披露事项应纳入年度《商业道德承诺书》。管理层将秘密审议并解决冲突,在必要时咨询道德与合规中心。
重大财务利益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构成“重大财务利益”:
若不确定某些财务利益是否可能引发利益冲突,请咨询经理或法务部门。
受邀在一个与本人工作技能相关的活动上发言。是否可行?
需视情况而定。应事先征得经理批准。若活动与本职工作或行业相关,须事先获得批准,确保不引发冲突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代表杜邦。